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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中新網6月25日電 據審計署網站消息,審計署對新華社2013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,重點審計了社本級和所屬機關管理服務中心、新聞信息中心。審計結果顯示,2013年,新華社社本級公務用車15輛、價值137.73萬元,未納入財務賬和實物賬核算。
  新華社為中央財政一級預算單位,部門預算由社本級和39個二級預算單位的預算組成。財政部批覆新華社2013年度部門財政撥款預算支出為221694.14萬元,新華社2013年度決算(草案)反映的財政撥款支出191294.84萬元,其部門預算與執行結果的差異總額為30399.3萬元。
  本次審計新華社本級及所屬單位2013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共計195121.06萬元,占部門財政撥款支出總額的88.01%。審計查出預算執行中不符合財經制度規定的問題金額3252萬元,均為當年問題。
  審計結果表明,新華社本級及本次審計的所屬單位2013年度預算收支基本符合預算法和其他財經法規的規定,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基本符合會計法及有關財會制度規定,對以前年度審計發現的問題積極進行了整改。
  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有,2013年,社本級組織的5個因公出國(境)團組未編入年度計劃。2013年,社本級公務用車15輛、價值137.73萬元,未納入財務賬和實物賬核算。2013年,所屬機關管理服務中心維修項目預算4120萬元,但由於前期論證不夠充分、預算執行進度慢,至年底支出1005.73萬元,結存3114.27萬元。
  對上述問題,審計署已依法出具了審計報告、下達了審計決定書。對部分因公出國團組未編入年度計劃的問題,要求今後按要求編製因公出國(境)計劃;對公務用車未納入賬內核算的問題,要求將資產補記入賬;對項目前期準備不充分,導致財政資金閑置問題,要求今後加強申報項目的前期論證工作。同時,建議新華社進一步加強預算編製及因公出國(境)團組計劃管理,規範資產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。對審計發現的問題,新華社正在組織進行整改,已將未納入賬內核算的公務用車補記入賬。具體整改結果由新華社向社會公告。  (原標題:審計署:新華社15輛公務車未入賬 價值137.73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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